我常常觀察到一個現象:長輩從醫院帶著尿管回家,初期被告知「兩週後回門診評估」,結果兩週變成一個月、一個月變成三個月,管子就一直放著,家屬也習慣了,覺得「反正放著也沒出什麼事」。但實際上,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DC)在《預防導尿管相關泌尿道感染》指引中,把「只在有適當適應症時放置導尿管,且在不再需要時儘早移除」列為 Category IB 的強烈建議,並強調「盡可能縮短所有病人的導尿管使用時間,特別是女性、年長者、免疫功能低下等 CAUTI 高風險族群」(美國疾病管制中心,《Summary of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Guideline for Prevention of Catheter-Associated Urinary Tract Infections (2009)》)。留置時間本身就是最大的風險因子,不是材質、不是換藥方式、不是哪個牌子的尿袋。如果可以拔,就應該儘早拔。
那什麼情況真的需要留置?CDC 同一份指引明確指出,應避免為了處理尿失禁而在病人或護理之家住民身上放置留置導尿管;對於有適應症的手術病人,導尿管應在術後儘早移除,最好在 24 小時內,除非有持續使用的明確理由(CDC,2009)。簡單說,留置尿管有它的角色,但角色很有限——多半是急性期尿量監測、急性尿滯留、術後短期引流或特定手術(如尿道、膀胱手術)的術後照護。當這些急性需求結束,它就該功成身退,而不是陪著長輩走過接下來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日子。
居家拔除的決定是誰來做?這是很多家屬最困惑的地方。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指出,居家護理師在協助個案沐浴前後,可進行生命徵象評估、身體評估,並進行「沐浴前後三管(氣切、鼻胃管、導尿管)」的評估與衛教(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長期照顧研究成果報告中,也將「安排移除鼻胃管、存留導尿管、氣切管移除訓練計畫」列為照顧服務的重要環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 年度自行研究成果報告〉)。也就是說,居家護理師可以協助評估「這條管路是否仍需要」,但拔除的決定與執行,仍應回到原診治醫師或醫療團隊,家屬不該自己動手。
在實務上,奇美醫院推動的「組合式照護措施」強調,每天由醫療團隊評估導尿管是否仍為必要,屬於「可移除就安排移除」的積極作法(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組合式照護措施降低留置導尿管相關尿路感染率〉)。這份態度的轉變很重要:移除不再是一個遙遠的目標,而是一個每天都被檢視的決定。我在居家訪視時,也會和家屬一起檢視——目前留置的原始原因是什麼?這個原因還在嗎?醫師上次評估是什麼時候?有沒有新的問題讓移除變得可行?
拔除之後,可能會出現一些短期狀況,這是家屬最擔心、也是最容易放棄移除的原因之一。奇美醫院在「行經尿道膀胱、尿道腫瘤刮除手術之住院及居家注意事項」中提醒,拔除尿管後可能出現解尿時下腹微抽痛、輕微腰酸痛、殘尿感或頻尿感等短期現象(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行經尿道膀胱、尿道腫瘤刮除手術之住院及居家注意事項〉)。Cochrane 系統性資料庫在整理短期留置導尿管的移除策略時也發現,在深夜而非清晨移除引流管,可能減少需要重新放置的人數;但移除越早雖然能降低感染與排尿不適風險,卻也可能讓較多人需要重新放置(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What are the best strategies for removing drainage tubes (urinary catheters) from the urinary bladder after 14 days or less?〉)。
這些短期的不舒服大多是暫時的,但家屬需要知道怎麼陪伴。第一天解尿次數變多、每次尿量變少是正常的,可以鼓勵長輩少量多次喝水(除非有醫師的限水要求)。如果長輩解尿時明顯疼痛、連續好幾個小時完全尿不出來、合併發燒、腰痛或下腹脹痛到無法忍受,就要聯絡醫療團隊或回診,不是「再觀察一下就好」。家屬的角色不是幫忙做醫療決定,而是穩定觀察、準確回報,這也是整個系列一直在強調的事。
前陣子我訪視一位王老先生個案,他八十出頭,中風後左側偏癱,導尿管留置已經快五個月,女兒每天幫他換尿袋、擠尿管,做得非常仔細。她在一次訪視中問我:「醫師說可以試試看拔,但我很怕他拔完尿不出來又要重插,結果感染。」我陪她把流程走過一次:先確認王老先生最近一次尿液檢查沒有感染、和主治醫師約定移除時間、移除當天讓他穿寬鬆褲子方便如廁、準備好便盆、移除後四到六小時觀察排尿狀況。王伯在移除後第二天順利恢復自行解尿,女兒這才發現,原來「拿掉管子」沒有她想的那麼可怕。
「能不要留,就不要留」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個需要被認真安排的決定。從 CDC 的實證建議、到居家護理師的角色、到醫療團隊每天的評估、再到家屬的觀察與陪伴,每一個環節都在為同一個目標努力:讓長輩有機會回到沒有尿管的日子。我常常覺得,留置尿管是一種暫時的醫療處置,不是一種生活方式。當它的工作結束,就該讓它功成身退。
—— Anny 張 居家護理衛教師
本文參考資料
只在有適當適應症時放置導尿管,且在不再需要時儘早移除;應盡可能縮短所有病人的導尿管使用時間,特別是女性、年長者、免疫功能低下等 CAUTI 高風險族群;避免為處理尿失禁而在病人或護理之家住民身上放置留置導尿管;術後導尿管應在 24 小時內儘早移除,除非有持續使用的明確理由:美國疾病管制中心(CDC),《Summary of Recommendations for the Guideline for Prevention of Catheter-Associated Urinary Tract Infections (2009)》(https://www.cdc.gov/infection-control/hcp/cauti/summary-of-recommendations.html)。
組合式照護措施降低留置導尿管相關尿路感染率,強調每天由醫療團隊評估導尿管是否仍為必要,屬於「可移除就安排移除」的積極作法: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組合式照護措施降低留置導尿管相關尿路感染率〉(http://www.chimei.org.tw/asp/79070/addfile/552.pdf)。
居家護理師在協助個案沐浴前後,可進行生命徵象評估、身體評估,並進行沐浴前後三管(氣切、鼻胃管、導尿管)的評估與衛教: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https://www.mohw.gov.tw/dl-74522-80405015-c0bf-4368-a385-a0b1913d7748.html)。
長期照顧服務應落實「安排移除鼻胃管、存留導尿管、氣切管移除訓練計畫」,讓管路移除成為照顧計畫的一部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 年度自行研究成果報告〉(https://www.vac.gov.tw/dl-1653-7ef0975c-c758-43f4-9b9f-bfc60cb43236.html)。
拔除尿管後可能出現解尿時下腹微抽痛、輕微腰酸痛、殘尿感或頻尿感等短期現象,需留意是否合併明顯疼痛、完全無法排尿或感染徵兆: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行經尿道膀胱、尿道腫瘤刮除手術之住院及居家注意事項〉(https://www.chimei.org.tw/main/cmh_department/59012/info/7530/A7530124.html)。
在 14 天或更短的短期留置導尿管情境中,在深夜而非清晨移除引流管,可能減少需重新放置的人數;儘早移除能降低感染與排尿不適風險,但可能增加重新放置的機會:Cochrane Database of Systematic Reviews,〈What are the best strategies for removing drainage tubes (urinary catheters) from the urinary bladder after 14 days or less?〉(https://www.cochrane.org/zh-hant/evidence/CD004011_what-are-best-strategies-removing-drainage-tubes-urinary-catheters-urinary-bladder-after-14-days-or)。
本文為一般衛教資訊及安妮的經驗分享,實際照護方式請以臨床醫護人員專業評估後的指示為依據。